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精神股票配资选股,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市城区实际,现就2026年秋季广元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原则。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四)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及“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五)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二、广元市城区范围
广元市城区包括广元市利州区7个街道(东坝、嘉陵、南河、上西、河西、雪峰、万缘)、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街道(下西、袁家坝)范围(以下统称“市城区”)。
三、招生对象
(一)市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对象:具有市城区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二)市城区初中新生招生对象:具有市城区户籍,且已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6届小学毕业生。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至7-8周岁。
四、招生范围
详见《广元市利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近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利州教育在线”查看。
五、招生计划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下达。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
六、学校类别
(一)公办学校
1.单校划片学校。所有执行单校划片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多校划片学校。广元中学、广元市实验中学、川师大万达中学、利州区大东英才学校。
(二)民办学校
广元外国语学校、广元天立学校、利州区蜀北英才学校、利州区树德小学、利州区花园小学、利州区皇都小学、利州区汉硕英才小学、利州区春天实验学校。
七、报名条件
(一)市城区户籍学生
具有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等任意一项)申请学位。
(二)随迁子女
非市城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需提供“在流入地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的相关证明。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凭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提供的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51%及以上产权)申请学位;无房屋产权证明(含小产权房)的凭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市城区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截至6月1日上溯3个月其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广元市利州区(含省、市本级)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申请学位。
八、学位申请及安排时间
(一)学位申请时间
5月27日—6月10日
(二) 学位安排时间
1.单校划片学校:
市城区户籍学生:6月23日
随迁子女:6月29日
2.多校划片学校:6月11日
3.民办学校:6月16日
(三)学位确认时间
1.单校划片学校:
市城区户籍学生:6月24日—6月25日
随迁子女:6月30日—7月1日
2.多校划片学校:6月12日
3.民办学校:6月17日
九、学位招录方式
(一)
单校划片学校
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市城区户籍学生满足“两个一致”条件的,严格按照户籍地所属施教服务片区申请入学,严禁跨片区择校。非市城区户籍的随迁子女严格按照居住地所属片区申请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申请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二)
多校划片学校
凡符合条件,已申请单校划片学校学位且有意愿申请多校划片学校学位的家长,可自愿选择1所多校划片学校申请学位。申请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全省系统”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位。已被多校划片学校录取且确认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单校划片学校的录取及民办学校的摇号录取。未被多校划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三)
民办学校
凡符合条件,已申请单校划片学校学位且有意愿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的家长,可自愿选择1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小学的学位申请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全省系统”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位。民办学校本校小学毕业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学生,若直升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直升学生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直升学生优先全部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录取。已在民办学校中确认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十、安排办法
(一)户籍学生确认及安排办法
1.符合“两个一致”情况。符合“两个一致”入学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地一致(提供的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51%及以上的产权),优先保障划片区就近入学。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招生片区学生确认的条件。
2.不符合“两个一致”情况。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如“公共户”(在户籍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公民户口)、“挂靠户”(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亲友或其他非法定监护人的公民户口)等,由区教育局视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二)超出招生计划安排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该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户籍、随迁持房产证、随迁持居住证的先后顺序,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实施录取,直到额满为止。其余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具体情况,学生家长于5月6日至5月15日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到广元特殊教育学校现场提交入学安置评估申请,利州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场对入学对象进行入学评估并提出安置建议。
(四)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需在5月6日至5月1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线下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五)多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在网上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绑定摇号申请后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
满足“长幼随学”条件且自愿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家长,按照其持有的资料在对应批次线上申请学位,填报“长幼随学”基础信息,在学位数充足的前提下,同批次中享受优先。
(六)学位补录
市城区未完成招录计划的中小学于7月2日—7月5日开展补录,学位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学位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摇号未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七)缓学办理
适龄儿童需缓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缓学手续。持有利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并于5月11日—5月22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批准后予以延缓入学。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未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十一、其他事项
(一)义务教育学校要实施均衡随机编班,确保男女生比例大体相当,师资配置合理均衡,严禁以学生考试成绩、获奖和竞赛等为依据在校内设立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学校分班过程邀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参加,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结果面向社会公示。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二)已被多校划片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校不为其保留学位。
(三)学位申报材料将由教育、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以虚假信息申请学位的,将取消其申请的学位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经允许,各自媒体不得面向社会进行招生政策宣传解读。
特此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教育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利州教育在线股票配资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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